2024-05-16 23:02:41
来源:汉寿县融媒体中心 | 编辑:刘思怡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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湖南革命军事馆关于
征集军事文物(实物)史料的
公 告
汉寿县社会各单位和各界人士、汉寿籍军人和退役军人:
湖南革命军事馆文物史料征集活动开始啦!湖南革命军事馆作为我省唯一的省级综合性军事历史类场馆,建成后将免费向社会开放,诚盼我县社会各界人士踊跃为湖南革命军事馆捐献文物(实物)史料展品,提供相关线索。
1.反映古代(1840年以前),与湖南相关的军事事件、军事人物、爱国志士等有关文物(实物)史料。2.反映近代(1840年—1919年“五四运动”爆发以前),与湖南相关的军事事件、军事人物、著名烈士、爱国志士等有关文物(实物)史料,以及与中华民国军事历史有关文物(实物)史料。3.反映现代(1919年“五四运动”爆发后至1949年9月30日),人民军队创建和发展壮大历程中,与湖南相关的军事事件、军事人物、著名烈士、爱国志士等有关文物(实物)史料,以及与中华民国军事历史有关文物(实物)史料。4.反映当代(1949年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),人民军队在保卫和建设社会主义国家,维护世界和平,进行革命化、现代化、正规化建设和强军兴军实践中,与湖南相关的军事事件、军事人物、著名烈士、爱国志士等有关文物(实物)史料。重点征集中国共产党在常德领导人民军队进行革命活动、军事作战、建设发展,遂行维权维稳、边防斗争、国际维和、远海护航、重大安保任务,助力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,参加抢险救灾、支援地方经济社会建设、开展对外军事交流合作等活动,以及领袖将帅、革命英烈和革命军人的有关文物(实物)史料。1.文献。各种重要会议的决议、决定、宣言,各种机关(党派、政府、军队、团体及其他机构)的文书、布告、电报、报告、指示、通知、总结等原始正式文件。2.手稿。全国性领袖人物、著名军政人物、著名烈士、著名英雄模范人物、著名作家及各界公认的著名人物等亲笔起草的文件、电报、作品、信函、题词、日记、自传、血书、入党入团入队申请书等。3.书刊、传单。书刊包括书籍、报纸、期刊、号外、时事材料、回忆录、文件汇编等印刷品;传单包括重大事件和历史大规模群众性运动中散发、张贴的传单、标语、漫画,重要战役的捷报,也包括交战双方向敌方散发的宣传品等。4.勋章、徽章、证件。各类奖章、勋章、奖状(立功喜报)、纪念章、机关(学校、团体)证章、证件(入伍证、学生证)、证书(毕业证)、代表证,以及其他标志符号等。5.旗帜。国旗、军旗、奖旗、舰旗、队旗、锦旗、贺幛等各种标志性、识别性旗帜。6.印信图章。国家机关、军队、政党、群众团体等使用过的关防、公章、各种印信,著名人物个人使用过的印章等。 7.武器装备。各种兵器、弹药和军用车辆、机械、器具地图、通讯器材、防护器材、观测器材、医疗器材及其他军用物品等。8.个人装具。各时期军队、预备役和民兵配发或英模单位英模人物使用的生活装具,包括衣服(军服)、帽子、鞋子大衣、雨衣、被子、褥子、挎包、粮袋、水壶、腰带、牙缸、背包带、绑腿等。9.音像制品。照片(含底片)、录音带、录音唱片、纪录片、录像带、光盘等。10.艺术品、工艺美术品。中国书法家协会、中国美术家协会、其他国家权威协会的会员或著名人物创作的军事题材作品,包括书法、绘画、雕塑等。11.货币、邮票等实用艺术类物品。钱币、契证、票据收条、借据,军事题材的军用邮、纪念邮、首日封等。12.名人遗物。领袖人物、军队将帅、著名烈士、著名英模及社会各界名人的遗存物,凡不能归入以上类别的文物,包括办公用品(如笔、砚台、放大镜、剪刀),办公桌椅,办公设备(如手表、留声机),劳动工具,生活用品(如眼镜、床、盆、桶、餐具、衣物)等。
来 源:汉寿县人民武装部
编 辑:刘思怡
一 审:周海燕
二 审:朱自刚 曹亚玲 童忠平
三 审:张智峰
责编:刘思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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